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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5 来源: 查看:次
各位教职工:
参照枣庄市公务员、二级保健干部医疗补助的标准,兹定于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办理2020年住院教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个人负担部分(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医疗补助统计报销工作(二级保健干部依据枣卫字【2018】22号文执行)。
提交材料:枣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发票原件,个人银行账户(建行).
办理地点:校医院210房间
咨询电话:13561135268 张老师
后勤服务处校医院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