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和《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枣 院政字〔2017〕165 号 )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范围和条件
(一)转专业对象
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生(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多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审核条件
1.学生一般应在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艺术、体育专业转到普通类专业的;
(2)专升本类、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类、春季高考类专业转到普通类专业的;
(3)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2.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已修读课程考核全部合格,经分管校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因伤致残或发现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休学学生,入(复)学时学校已停办其原专业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学校认为需要调整专业的;
(5)确有学习困难的,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转入学生数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 30%时,需按照转入学院制定的考核方案择优选择。
二、转专业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双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相关工作。成员由学院相关领导及专业负责人等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
(一)确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5 年 2 月 14 日前完成)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需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着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本专业拟接收学生的计划数、各环节具体负责人,如申请转入学生超出计划数,拟采取的考核方案应充分考虑拟转入学生已修课程学习情况、专业基础、高考选考科目、高考成绩、单科成绩以及综合素质等。
各学院将确定的转专业方案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生申请( 2025 年 2 月 21 日前完成)
符合申请条件的 2024级学生填写《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位学生仅可申请 1 个转专业志愿),提交至转出学院,转出学院审核后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后在本学院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转 专业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经书记、院长双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 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明理楼 226 ),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学籍管理科邮箱 zzxy xjgl@126.com。
(三)转专业考核( 2025 年 3 月 3 日前完成)
转专业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自主成才意愿,转入学院原则上应予以接收。
如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可接收学生计划数时,学生需参加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各学院按照既定的考核办法,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接收计划、考核结果,初步确定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将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明理楼 226 ),电子版一 并发送至学籍管理科邮箱 zzxy xjgl@126.com。
(四)审核公示( 2025 年 3 月 5 日前完成)
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接转专业收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后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五)学校审批( 2025 年 3 月 7 日前完成)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发文确定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获批转专业的学生,教务处统一为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转专业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工作纪律,确定具体转专业考核方式。
2.各学院应教育学生加强专业了解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理性对待转专业。学生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相关情况,根据自己的志趣和能力慎重选择,不可盲目跟从,以免转专业后造成学习不适应,影响学业。
3.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在原专业修读课程学分的认定,按照学校相关学分认定管理方法执行。学生转专业后,自转入学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枣庄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