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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举办人文社科类学术成果认定办法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4-11-18 浏览量:

    为进一步明确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成果的认定标准,激发广大教师投身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性,11月17日下午,我校以线上方式举办人文社科类学术成果认定办法专家论证会。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院长郑敬斌、山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高景海、临沂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张立梅受邀参加论证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目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社会科学处处长褚夫敏主持,社会科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在论证会上,专家们认真审议了《枣庄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项目及奖励等级认定办法》《枣庄学院文学艺术体育类实践成果等级认定办法》和《枣庄学院高质量科研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围绕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学术著作、应用类成果等学术成果的认定标准以及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分类与等级认定等开展论证,并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与会专家对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成果认定办法的科学性、规范性给予充分肯定,并从实际操作层面出发提出一系列宝贵意见和建议。

    李目海在讲话中指出学术成果认定的重要性,认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不仅能更好激励广大教师潜心钻研、勇攀高峰,多出高质量、创新性成果,还能更好地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为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李目海强调,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高校交流与合作,认真研究和吸纳专家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文件、优化我校学术评价体系,更好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

    此次论证会不仅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成果认定办法的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激发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图/社会科学处    编辑/葛晓霞    审核/张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