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9月10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在豁然楼A315党员活动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校党委书记高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刘新全主持。

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邸娟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杜敦科教授与大家交流了学习《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彼岸奋勇前进》《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感悟,并进行了深入阐释。

高峰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指出,《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党费收缴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关于党徽党旗、党员徽章的购置、佩戴和使用规范的政策文件,是重要的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重要功能。
高峰要求,党员教师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进一步熟知和掌握党内法规内容,增强党纪意识,做到敢于担当、以身作则。作为思政课教师,要认真学习最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坚持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放在首位,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发展和成长实际,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来引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高峰强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将抗战精神和新时代的伟大事业结合起来,把伟大精神转化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强劲动力。思政课教师要学习好、研究好、阐释好、讲授好抗战故事和抗战精神,要通过集体备课、师生互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融入到思政课教学中。

会议还对支部建设、党建与业务融合等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安排。
办公室、宣传部负责人陪同活动。
(文/马克思主义学院 图/邵清清 编辑/葛晓霞 审核/闫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