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薛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栋一行2人专程来到我校,为我校文学院(传媒学院)副院长段圣玉老师送上一份特殊的荣誉——“见义勇为”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勇救落水儿童的感人事迹。校党委书记高峰在明理楼五楼接待室接见了王栋一行。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闫昕出席活动。

接见中,校党委书记高峰代表学校对王栋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薛城区委政法委长期关心支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我校见义勇为教师致以诚挚谢意。高峰指出,段圣玉老师在危急关头临危不惧、舍己救人,以果敢行动充分彰显人民教师的责任担当与共产党员的初心本色,既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典型范本,更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落地见效的亮眼成果。高峰强调,段圣玉老师的先进事迹极具示范引领价值,值得更高层面宣传推介。希望薛城区委政法委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推荐,全力争取更高层级荣誉表彰,让师者英雄事迹广泛传播、深入人心,携手营造全社会崇尚正义、守望相助、友爱向善的浓厚氛围。
王栋代表薛城区委政法委向段圣玉老师致以崇高敬意。他表示,段圣玉老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下一步,区委政法委将持续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和宣传表彰工作,积极按照程序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全力推动段圣玉同志事迹获得相应层级表彰,引导全社会形成尊崇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风尚。

随后,双方在明理楼519会议室举行座谈。闫昕首先介绍了学校在段圣玉老师见义勇为事迹发生后,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第一时间统筹部署,全方位推进事迹挖掘、学习宣传与表彰激励等系列工作。

王栋对我校快速响应、立体宣传典型人物的各项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谈到,段圣玉同志的英勇义举不仅是枣庄学院的骄傲,也是薛城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体现。区委政法委将持续加大先进事迹宣传推广力度,在全区掀起致敬英雄、争当善举践行者的热潮,为平安薛城、法治薛城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座谈环节,王栋为段圣玉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文学院(传媒学院)党委书记宋明峰在发言中表示,段圣玉老师的凡人善举、英雄义举是学院全体师生学习的榜样,学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挖掘和宣传身边典型,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施教。文学院(传媒学院)院长张爱民谈到,段圣玉老师在学术研究和教学管理工作中一贯严谨认真、关爱学生,此次见义勇为的行为正是其高尚师德的自然流露,学院将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以榜样力量涵养优良院风学风。
段圣玉在发言中对薛城区委政法委、学校各级领导的关心与认可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这份荣誉既是鼓励更是鞭策,今后将继续坚守教育初心,以仁爱之心育人,以正义之举示范,以实际行动传递互助向善的正能量。
文学院(传媒学院)党委书记宋明峰、院长张爱民、副院长段圣玉,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文图/葛晓霞 编辑/汪涛 审核/闫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