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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7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6-09-11 浏览量:

    9月11日下午,我校在薛城校区明理楼519会议室举行2026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校全过程。校党委书记高峰主持学习研讨并讲话。校领导丛海林、丰雷、武尚民、李存杰、褚夫敏、林勇、袁俊现、闫昕参加学习。

    会上,高峰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重要篇目;丰雷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林勇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丛海林、林勇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高峰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法治领域坚持“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开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局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高峰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理念转化为国家意志,将十八大以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了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高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与复杂系统工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化依法治校实践。要立足学校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依法治理,防范化解办学风险。要完善校内制度体系,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做到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论证,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以师生为中心,提升法治素养,依法保障师生权益。要深化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抓好融入结合,引导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室、团委、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发展规划处、合作发展处、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后勤服务处、国际交流处负责人参加学习。

    (文图/汪涛    编辑/葛晓霞    审核/闫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