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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庆喜率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0-01-04 来源:纪委监察室| 浏览量:

    按照院党委的要求和院纪委的工作部署,12月24日—29日,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庆喜率纪委相关人员到机关工委、各党总支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和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是在各部门、单位总结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年终检查考核。一年来,我院逐渐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力度。在签订《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目标的分解、任务的细化和责任的落实,明确了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领导干部在抓好业务的同时,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而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上半年,院纪委监察室专门下发了《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上半年自查情况的通知》,各部门、单位都认真进行了总结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上报院纪委监察室。下半年,针对各部门、单位全年的工作落实情况,院纪委监察室进行了重点调研与检查考核,较好地促进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

    此次检查考核,采取了听汇报、查阅工作记录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在检查中,高庆喜对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结合学院纪检工作实际,对今后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二是要积极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廉政氛围;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私设小金库和乱发补贴等现象的发生;四是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加大院(系)务公开力度,定期公示帐目,接受师生的监督;五是重视和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六是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作风建设,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此次检查考核,机关工委、各党总支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个别部门、单位还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的现象,“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