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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500万仪器设备实行“阳光采购”

    发布时间:2008-01-16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浏览量:

    1月16日,我院500万元仪器设备招标会在我院综合楼会议室举行,22家投标商对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教育技术、旅游与环境资源、音乐、美术实验室仪器设备等进行了公开投标,副院长李进京、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韦德泉参加了开标仪式。

    这次招标会由枣庄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青岛市招标中心承办的,整个招标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同样的商品比价格,同样的价格看质量,同样的质量比服务”的评标标准,通过对商家的资质、市场占有、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首先投标商报价,然后进行第二轮深入细致的技术谈判、商务谈判,最后确定本次招标的中标商家。这次招标活动,枣庄市采购管理办公室、枣庄市检察院、市中区公证处和我院纪委全程监督,招标和评标等均由学校有关部门和相关系专业教师共同参与,得到了采购单位的赞同。招标过程紧凑、保密性高、透明度高、为商家着想,受到了投标商家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