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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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枣庄学院关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浏览量:

    各党总支(党委):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激励引导广大教师崇德尚美、敬业立学,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第40个教师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7号),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引导广大教师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为目标,通过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促进教师学思践悟,增进对教育家精神思想内涵的理解,增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践行教育家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系列活动组织贯穿教师队伍建设的培养、培训、管理等各环节,坚持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效果导向,将弘扬教育家精神的任务要求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践紧密结合,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以实际行动推动教育家精神在枣庄学院落地生根。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教育家精神宣讲活动

    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开学前后,组织广大教师收听收看教师“开学第一课”特别节目,邀请优秀教师代表、教育专家分享为人、为学、为师的感受体会,阐释教育家精神的思想内涵。组织教师通过“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电视台等平台收看相关节目直播。在学校官网、官微、《枣庄学院报》、“山东教育发布App”枣庄学院教育号等开辟“教育家精神”宣传专栏,发布相关政策和专家学者解读文章、教师感悟。进一步充实学校师德宣讲团,以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为主题,利用开学前后、教师节、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宣讲活动。

    (二)开展教育家精神进校园活动

    省教育厅将汇集整理“教育家精神”学习资源包,供各高校学习参考。各党总支(党委)面向所有教职工开展“教育家精神”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在培训中突出相关内容,鼓励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成效。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专业优势,组织广大教师和专家学者围绕教育家精神的思想内涵、时代价值和实践要求深入开展挖掘阐释,刊发高水平文章。组织师范类学生开展“我的教师梦”主题演讲活动。

    (三)开展教师阅读成长活动

    组织实施教师“悦读成长计划”,鼓励教师制定读书计划,重点研读国内外教育名家的代表性著作,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在阅读学习中体悟理解教育家精神、涵养育人智慧。动员开展乡村学校赠书活动,为乡村教师阅读成长提供支持。

    (四)开展“大道师者”大型宣传展播活动

    根据2024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和教育世家选树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度枣庄学院“最美教师”等选树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弘扬教育家精神的优秀教师。启动“大道师者”大型宣传展播活动,以学校官网、官微、官方抖音、“山东教育发布App”枣庄学院教育号等新媒体平台为主,开展“大道师者”大型宣传展播活动,以推文、图片、视频、直播等形式全面展示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五)开展教育家精神传承实践活动

    将践行教育家精神相关要求纳入各级各类优秀教师、教学成果等评选的重要标准,作为教师教育教学成绩评价和学院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将教育家精神落实到教育教学活动中。在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领航先行”集中宣传活动。组织教师到党性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师德涵养基地、教师实践教育基地等开展主题活动,通过志愿服务、送教下乡等实践活动,激发教师创先争优、追求卓越的内生动力。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党委)要结合实际部署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学习践行教育家精神系列活动,与师德师风教育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多层次宣传教育、各方面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将一线教师的感人事迹和高尚精神作为生动教材,激发广大教师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看齐意识,努力营造全校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人人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各党总支(党委)请将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8日、11月8日前报送至邮箱zzxyxcb@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葛晓霞,15906326709。

    枣庄学院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