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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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枣庄学院2024年度“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9 浏览量:

    各党委:

    为庆祝第40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生动展现我校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倡导全校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助力新时代美德山东建设,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入发掘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讴歌师德典范,厚植道德土壤,运用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宣传,引领广大教师成为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贡献。

    二、选树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曾获得枣庄学院“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重复参选。

    三、选树条件

    (一)选树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 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最美教师”重点选树宣传以下方面表现突出的:

    1.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3.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4.坚守乡村一线、边疆,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5.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四、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办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成立选树宣传委员会,在各党委推荐基础上,评选出枣庄学院2024年度“最美教师”。

    五、推荐程序

    1.各党委评选阶段(8月19日-8月26日)。按照评选活动通知要求,各党委广泛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每个党委推选1名教师参选枣庄学院“最美教师”,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学校评选、表彰阶段(8月27日-9月10日)。9月初,学校评选出枣庄学院2024年度“最美教师”,并在教师节进行表彰奖励,同时通过校内外媒体展示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 

    六、材料报送

    请于8月27日10点前,将枣庄学院“最美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交至宣传部(明理楼44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xyxcb@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最美教师。请各单位推荐的参评教师于8月26日前加入“枣庄学院2024最美教师评选群”。

    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葛晓霞。联系电话:0632-3786718,邮箱:zzxyxcb@163.com。

    枣庄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