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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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教职工办理2025年医疗费用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6 浏览量:

    各位教职工:

    根据《枣庄学院教职工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现启动2025年度医疗费用补助申请工作。教职工2025年度发生的、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的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其个人负担部分可依《办法》申请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枣庄学院在枣庄市机关事业户参加医疗保险的教职工。

    二、提交材料

    1.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发票与结算单须一一对应),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建行),个人联系方式。

    2.所申报医疗费用票据的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周期内。

    三、办理地点、时间

    1.市中校区

    办理地点:校医院101室

    办理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7日(工作日)

    2.薛城校区

    办理地点:校医院办公室(阳光体育场北侧)

    办理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6日(工作日)

    联系人:钱宝超,联系方式:18963215668

    温馨提示:特殊疾病门诊是经医保部门办理“门诊慢特病”或“特殊疾病”备案的教职工,在门诊治疗相应疾病时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普通门诊费用不予补助。审核时将以医保结算单上的标识为主要依据。

    后勤服务处(校医院)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