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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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22-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量:

    各党总支(党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枣庄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学校党委定于“七一” 前夕,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与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规律、新途径,总结思想政治工作新经验、新成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先进集体

    校内二级单位,名额为8个。

    2.先进个人

    全校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名额为单位人员数的4%。

    三、评选范围

    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入职两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和成立两年以上的部门、院部。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遵循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创新。

    2.坚持思想政治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及时掌握分析师生的思想状况,采取措施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灵活、针对性强、效果好。

    3.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思路、新手段和新机制,创新成果突出,在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良好影响,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具有创造性和前瞻性。

    2.善于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实际效果,实践成果具有一定影响。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努力学习并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4.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突出的人格力量、情感力量,严格要求,以身作则,积极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评选办法和流程

    1.推荐。6月15日—6月16日各党总支进行民主推荐,名单经集体研究、审核、党总支书记签章后,报学校党委宣传部。

    先进个人按照分配名额在本党总支组织推荐;先进集体面向全校推荐,每个党总支限推荐先进集体10个。

    近三年已获得过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参评。

    2.考察。6月18日—6月19日各推荐单位、党委宣传部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把关,考察过程中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及群众的意见,征求纪委、组织人事、教师工作部、工会、妇委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3.审核。6月20日—6月21日学校党委对考察合格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4.公示。6月21日—6月26日学校党委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决定。6月底学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实施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党委)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周密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精心组织实施,真正把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先进典型推出来、立起来。

    (二)坚持标准、认真把关。各党总支(党委)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全面考察被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

    (三)端正作风、严明纪律。各党总支(党委)要认真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洁”要求,严把时间节点、严控工作节奏,保时保质保量完成提名推荐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

    请于6月16日(周五)12:00前将推荐表(附件1)、审批表(附件2)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综合楼907东)电子版发送至zzxyxcb6718@163.com

    联系人:邵清清

    联系电话:3786718    13869479668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