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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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枣庄学院2023年度“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浏览量:

    各党总支(党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 号)要求,生动展现我校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倡导全校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在全校营造爱岗敬业的浓厚氛围,助力新时代美德山东建设,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枣庄学院2023年度“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目标,深入发掘学校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宣传,弘扬育人精神,讴歌师德典范,厚植道德土壤,引领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选树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曾获得枣庄学院“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重复参选。

    (二)推荐人选条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和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较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着重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着重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道德情操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注重以德施教、以德立身,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教学能力突出。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育人成效显著。爱岗敬业,善待学生,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把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三、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办理。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在各党总支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枣庄学院2023年度“最美教师”,并推荐1人参加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评选。

    四、评选办法

    1.各党总支评选阶段(2023年4月13日-5月5日)。按照枣庄学院2023年度“最美教师”评选活动通知要求,各党总支广泛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每个党总支推选1名教师参选枣庄学院“最美教师”,于5月6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上交学校。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学校评选阶段(2023年5月7日-5月20日)。5月20日前,学校确定枣庄学院2023年度“最美教师”推荐人选,并通过校内外媒体展示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3.省级评选阶段(2023年5月下旬- 9月)。学校召开“最美教师”评选会,评选出枣庄学院2023年度“最美教师”,并从评选出的“最美教师”中推荐1人参加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推荐的省级人选后期需要制作参选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要求: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10M,压缩格式为MP4或MPG),连同个人事迹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4.宣传表彰阶段(2023年7月-10月)。被评为枣庄学院2023年度“最美教师”的教师,学校党委将在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表彰奖励。所获荣誉在更高层次同类别奖励推荐时作为重要参考。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官网、枣庄学院报、微信公众号及其它外媒向全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是我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团队、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要从学校和各党总支层面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学习“最美教师“活动中来,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为奋进新征程凝聚强大道德力量。

    3.发掘典型,榜样示范。要紧扣时代脉搏,在选树“最美教师”时要紧扣时代脉搏,注重向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德育、思政教师,体育、美育教师倾斜。

    4.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标准条件、公开透明操作,实施科学评价,真正把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情怀深厚、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选树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网络刷票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材料报送

    1.参选人提交材料

    ①“枣庄学院最美教师”推荐表(附件1)

    ②个人照片(彩色证件照,照片尺寸为500px*600px)

    ③个人事迹:3000-5000字,材料要真实丰富、文字流畅,能全面展现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单独附加3-8张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佐证材料,照片要求清晰。

    ④个人介绍:200字以内,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教学科研成果或者立德树人事迹。

    2.材料报送:请于5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推荐表、个人事迹,各一式一份)交至宣传部(综合楼907办公室),电子材料(推荐表、照片、个人事迹、个人介绍)发送至邮箱:zzxyxcb@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最美教师。请各党总支指定一名负责老师,4月18日前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加入“枣庄学院2023最美教师评选工作群”。

    3. 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葛晓霞   联系电话:0632-3786718,66709

    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