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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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

    二、扎实做好假期各项工作

    1.开展安全排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确保假期中校园供水、供电、维修施工等工作安全运行。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控,强化校园安全巡逻,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2.公布假期业务办理流程及联系电话。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各自网站首页公布假期业务办理流程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要及时接听,确保假期期间业务咨询、办理等不停顿。

    3.安全绿色祭扫,倡树文明新风。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自觉遵守节俭治丧有关规定,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倡导安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以实际行动做好示范,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响应,争做传统文化的倡导者,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4.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师生员工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强化师生员工行为习惯养成,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合理膳食,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

    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处、保卫处、国际教育学院、网络中心、薛城校区管委会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值班,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领导干部顶岗值班。届时,学校带班领导将对各单位放假期间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四、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报告、舆情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平安的清明节。

    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请于4月4日上午10:00前,将假期值班表发送至学校总值班室邮箱zzxyxzk@163.com。市中校区值班人员每天上午8:30前在综合楼一楼大厅签到;薛城校区管委会负责统筹薛城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并组织签到,值班人员每天上午8:30前在明理楼一楼大厅签到。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