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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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7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师德失范问题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

    2.教育部《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3.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5.关于印发《枣庄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枣庄学院师德师风监督考核办法》《枣庄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的通知(枣院党字〔2021〕78号)。

    三、参加人员

    全校教职工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全体教职工学习讨论的工作布置和落实,全面理解和掌握各级规章要求,切实从中汲取教训。

    2.对照自查自纠。在组织学习讨论基础上,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要对照师德师风和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严明师德师风行为底线,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

    3.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师德师风建设氛围,引导广大教师增强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请各部门单位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学习照片于12月13日前通过邮箱报送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葛晓霞,联系电话:3786718

    邮箱:zzxyxcb@163.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