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浏览量:

    各位离退休教师、教职工:

    为做好2021年度我校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身心健康,近期将组织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通知如下

    一、地点:枣庄市立医院(老城)体检中心和枣庄市立医院(新城)体检中心

    二、时间:

    1枣庄市立医院(老城)体检中心11月1日至11月22日 枣庄学院2021年教职工体检时间安排(老城区).xlsx

    2、枣庄市立医院(新城)体检中心11月1日至11月12日 枣庄学院2021年教职工体检时间安排(新城区).xlsx

    三、体检流程

    1.体检人员先到枣庄市立医院(老城)体检中心四层和枣庄市立医院(新城)体检中心三层体检中心登记处领取体检表。

    2.体检按体检表所列项目进行。

    3.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务必请将体检表交回登记处,以便专家会诊,出具体检报告。

    4.体检结束后领取餐券。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当日需携带身份证读卡领取体检指引单。

    2.请于早晨8:00前空腹到体检中心;体检前一天(最好前三日)忌酒,清淡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服降压药者用少量水照常将药物送服。

    3.做胸部平片时,宜穿棉内衣,勿带金属饰物。

    4.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进行;如需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5.留取小便标本应尽量取中段尿

    6.采血后,请立刻紧按针眼5分钟左右,不要搓揉针眼。

    7.未婚和月经期女性禁做妇科检查及病理涂片,女性月经期不可做尿常规检查;孕期及备孕人员不宜做X线检查。

    8.有服用降压等药物者可少量饮水按时服用,不影响体检,或者携带所服用药物待体检空腹项目完成后立即服药。

    9.各位教师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后可以自行到体检中心领取体检报告。在老城体检中心体检没有自取者请于5个工作日后到校医院101室领取;在新城体检中心体检者需自行到新城体检中心领取体检报告。

    10.体检名单如有错误和遗漏,请及时联系校医院。

    五、体检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后勤服务处校医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