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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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量:

    各党总支(离退休干部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廉洁过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增强纪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全体党员、教职员工在“两节”期间,要严格遵规守纪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尽量做到减少外出和聚会,不聚众、不扎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严”字当头,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廉洁过节的行为及其隐性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对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中共枣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