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浏览量:

    各党总支(离退休干部党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根据《枣庄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学校党委定于“七一” 前夕,评选表彰2020-2021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与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规律、新途径,总结思想政治工作新经验、新成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先进集体

    校内二级单位,名额为8个。

    2.先进个人

    全校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名额为单位人员数的4%

    三、评选范围

    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入职两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和成立两年以上的部门、院部。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遵循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创新。

    2.坚持思想政治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及时掌握分析师生的思想状况,采取措施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灵活、针对性强、效果好。

    3.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思路、新手段和新机制,创新成果突出,在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良好影响,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紧密联系本部门、院部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具有创造性和前瞻性。

    2.善于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实际效果,实践成果具有一定影响。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努力学习并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4.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突出的人格力量、情感力量,严格要求,以身作则,积极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评选办法

    1.推荐。67日—69日各党总支进行民主推荐,名单经集体研究、审核、党总支书记签章后,报学校党委宣传部。

    先进个人按照分配名额在本党总支组织推荐;先进集体面向全校推荐,每个党总支限推荐先进集体8个。

    近三年已获得过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参评。

    2.考察。610日—614日各推荐单位、党委宣传部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把关,考察过程中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及群众的意见,征求纪委、组织人事、教师工作部、工会、妇委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3.审核。615日—616日学校党委对考察合格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4.公示。617日—623日学校党委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决定。6月下旬学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实施表彰。

    六、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各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奖的评选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意见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做好申报工作。

    2.认真组织。各党总支要认真把关,遵循评选的范围和条件,坚持实事求是、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推荐。

    3.报送要求。认真填写《枣庄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党委宣传部邮箱:zzxyxcb6718@163.com

     联系人:邵清清

     联系电话:679668


    附件:

    1.枣庄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

    2.枣庄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和审批表

    3.枣庄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