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通知在学校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于6月1日至6月15日到校医院统计经校医院大夫转诊的2021年上半年校外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请学生持本人医疗证、急诊病例、机打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及建行卡复印件到校医院101室办理报销手续。实报金额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直接打入个人账户,请有关同学注意查收。
后勤服务处校医院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