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枣普法办〔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活动。请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21年5月31日前发送至宣传部邮箱:zzxyxcb6718@163.com。
联系人:邵清清
电 话:3786718
党委宣传部
政策法制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