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2018年10月受理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把握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1、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首次实行分类申报。
第一类为优势学科项目。面向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马列·科社、应用经济、理论经济、哲学、管理学、法学、中国文学、语言学、社会学、中国历史、政治学、世界历史、党史·党建等13个一级学科。此类项目主要以基础研究为主,要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争多出高质量的代表山东社科研究水平的精品。在《指南》中不列具体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根据学术专长自主申报。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为8-10万元。
第二类为服务决策咨询项目。此类项目为应用对策研究项目,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内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为5-8万元。
第三类为年度项目,包含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全省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及科研机构均可申报。每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3-5万元。
第四类为培育项目,申报单位为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广播电视大学,每单位申报不得超过5项。此类项目在《指南》中不列具体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根据学术专长自主申报。每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1-2万元。
2、为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入学习和研究,继续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研究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
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阐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特质和时代价值,继续设立“沂蒙精神研究专项”。研究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沂蒙精神研究专项”。
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强国战略思想和在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要更加注重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山东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设立“海洋强省建设研究专项”。研究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海洋强省建设研究专项”。
5、为加强我省新型智库建设,继续设立新型智库研究专项。该专项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行对策研究,申报者自行设计题目,申报面向15家省重点智库试点单位,其他单位申报不予受理。研究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新型智库研究专项”。
6、为贯彻落实刘家义书记在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推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决策咨询和对策建议,设立“新旧动能转换研究专项”。研究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新旧动能转换研究专项”。
7、《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条目主要规定的是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办法
1、本年度山东社科规划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均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9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包括研究专项),作为课题组成员可参与一个项目的申请。(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项目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3、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全省与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基地项目,申报者应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别栏注明“XX研究基地”一般或青年项目。
4、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网上初评,初评采用申报评审系统《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四、其它事项
1、申请人以所在院部为单位集中申报,科技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0月1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交至社会科学处(综合楼903西),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纸质版1份(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纸质版(一律用电脑填写,A4纸双左侧装订;活页5份,申请书5份)及电子版。
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内容依次为:项目类别(重点、一般、青年。有关专项项目应在类别中加以注明,如:XX专项:重点、一般、青年)、学科分类(一级学科)、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主管单位、成果形式、完成时间、申请经费、联系电话等。
联系电话:3786704,电子信箱:zzxyskc@163.com。
联系人:李莉
社会科学处
2018年9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