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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度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枣院政字[2012]146号)文件的规定,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种类和申报范围

    枣庄学院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设置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艺术作品成果三类。

    申报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成果,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奖范围须符合《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枣院政字[2012]146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材料

    1.优秀理论研究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成果、检索收录证明的原件1份,《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5份,佐证材料1套(包括带封面、目录的论文成果复印件1份,检索证明复印件1份;著作成果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序言)、正文首页复印件1份;及其他证明材料)。

    2.优秀应用技术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1份,《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5份,佐证材料1套(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成果转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

    3.优秀艺术作品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1份,《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5份,作品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4.每人限报单类奖励一项。

    5.申报人必须是其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且申报人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枣庄学院”。

    三、申报步骤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者需填写《枣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

    2.各学院、部门对《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查:a.成果真实性;b.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规定;c.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

    3.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装订成册的评奖材料和《汇总表》分别交至科技处和社会科学处,评审表电子版和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相关邮箱。

    科技处联系人:栾晓春(理工科类和优秀应用技术类),联系电话:3785878,邮箱:zzxykjc@163.com,地址:综合楼1009东。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汪涛(人文社科类和优秀艺术作品类),联系电话:3786704,邮箱:zzxyskc@163.com,地址:综合楼903西。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