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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拟组织2018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旨在推进新时代教育教学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解决我省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教育强省建设服务。

    二、申报对象

    我省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含技工学校)、高等院校等教育工作者。

    三、选题与立项数量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旨趣自行确定选题。

    本年度立项课题共500项,其中:

    基础教育300项;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含技工学校)120项;高等院校80项。

    其中重点课题占30%,一般课题占70%,研究经费自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原省教研室课题或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规划课题等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课题申报。请各组织单位申报过程中注意审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5.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6.各类别申报课题的主持人为35岁以下(19833月以后出生)的一线教师比例不少于20%

    (二)课题选题要求。鼓励开展符合山东省区域教育发展需要和国家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鼓励科研院所、学校和教师协同攻关。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三)课题名称要求。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

    五、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务必于20185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社会科学处(综合楼1903西),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骑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4份)、《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4份匿名)。

    2.《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xykyc@163.com

    六、注意事项

    1.课题原则上1-3年内完成。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联系人:陶道强 汪涛。

    联系电话:3786704

    邮箱:zzxykyc@163.com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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